答:申請本公司結算參與人資格,應當根據《結算參與人管理規則》相關規定,以電子或書面方式提交申請材料。本公司自收到完整的電子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做出核準或者不核準結算參與人資格的決定。決定核準的,出具書面核準文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在本公司網站予以公告;決定不核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經核準取得結算參與人資格或相關業務資格的申請人,應與本公司簽訂相應的結算協議,設立相關結算賬戶,繳納結算保證金(僅適用于按照本公司業務規則及規定應繳納結算保證金的結算參與人),并完成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事項后,方可開展結算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