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中央數據交換平臺開放式基金業務數據交換協議V2.2-20220207》及《基金銷售機構資金核對數據接口規范V2.2-20220207》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02-11
基金行業中央數據交換平臺參與人:
為配合滬深交易所基金通平臺相關建設工作,我公司配套修訂了《中央數據交換平臺開放式基金業務數據交換協議V2.2-20220207》(見附件一)以及《基金銷售機構資金核對數據接口規范V2.2-20220207》(見附件二),現予以發布。
本次修訂內容僅涉及參與基金通平臺業務的基金銷售機構及其監督機構,未參與基金通平臺業務的參與人無需進行系統改造。
特此通知。
中國結算
2022年2月11日